舉報須知: 一、紀檢組織受理舉報范圍: (一)黨組織、黨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; (二)企業各級管理人員不依法履職,違反秉公用權、廉潔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,涉嫌貪污賄賂、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權力尋租、利益輸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有資財等職務違法、職務犯罪行為; (三)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由紀檢組織處理的違紀違法行為。 二、紀檢組織對反映的以下事項,不予受理: (一)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裁決、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; (二)依照有關規定,屬于其他單位、部門職責范圍的; (三)僅列舉出違紀或者職務違法、職務犯罪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。 三、根據《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》、《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有關規定,檢舉、控告、申訴人在檢舉、控告、申訴活動中必須對所檢舉、控告、申訴的事實的真實性負責。接受調查、詢問時,應如實提供情況和證據。如有誣陷、制造假證行為,必須承擔紀律和法律責任。 四、紀檢組織提倡實名舉報(填寫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和準確聯系方式等內容)。 信訪舉報人使用本人真實姓名或者本單位名稱,有電話等具體聯系方式的,屬于實名舉報。冒用他人姓名、其他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行舉報且拒不提供真實信息,或者本人否認舉報、本人明確提出不作為實名舉報人,或者無法驗證的,按照匿名舉報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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